东城村辖区内企业整治项目比选公告
项目名称 | 东城村辖区内企业整治项目 |
项目编号 | MASCM-MASBW-BXZL-240127 |
发包人 | 安徽省马鞍山市博望区博望镇东城村村民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马鞍山诚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地点 | 博望区博望镇东城村 |
采购规模 |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辖区内企业数字化城管整治。 |
服务期 | 按业主需求时间(开始时间以成交人收到业主通知为准) |
质量要求 | 合格 |
招标控制价 | 农用车租赁800元/台班、挖机租赁150元/小时、小工120元/工日、小船租赁(不含人工)500元/台班、挖机调度费200元/次。 |
成交价 | 控制价即成交价。(本项目不下浮) |
比选单位 资格要求 | 1、比选人须具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2、信誉要求: (1)比选单位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比选单位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3、比选单位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4、比选单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1)比选单位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比选单位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比选单位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比选单位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
报名须知 | 1、比选人于2024年02月01日起至2024年02月05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止携带以下资料前来报名; (1)单位介绍信; (2)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提供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项目比选确认函(见附件)。 (以上资料准备一份使用A4纸张,并加盖公章,报名资料不退还)前来马鞍山诚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于湖南路15-3号农贸市场四楼)报名,并领取相关资料。 |
开标时间 和地点 | 1、开标时间:2024年02月0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马鞍山诚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于湖南路15-3号农贸市场四楼)。 |
公告媒体 | 1、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比选公告地址:马鞍山诚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mascm.cn。 2、招标代理机构向采购人告知比选结果,并在马鞍山诚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mascm.cn发布本项目的成交公告。 |
成交人确定办法 | 1、按照比选单位递交报名资料的顺序进行摇号,一个比选单位对应一个号码。 2、由发包人代表或招标代理工作人员按以下步骤公开随机抽取号码,抽取的号码对应的比选单位即为本项目成交人: ①若参与本项目家数大于或等于100家,则按个位、十位、百位数的顺序抽取。【例:总家数为168家,先抽取0~9作为个位数,再抽取0~9作为十位数,最后抽取0~1作为百位数。】。最后将以上抽取的百位、十位、个位数组成一个号码,该号码对应的比选单位即为本项目成交人。注:若通过上述程序抽取产生的个位、十位、百位数组成的号码没有对应的单位,则重新抽取百位数。十位数、个位数不再重新抽取。 ②若参与本项目家数小于100家且大于或等于10家,则按个位、十位数的顺序抽取。【例:总家数为52家,先抽取0~9作为个位数,再抽取0~5作为十位数;总家数为96家,先抽取0~9作为个位数,再抽取0~9作为十位数。】。最后将依次抽取的十位、个位数组成一个号码,该号码对应的比选单位即为本项目成交人。注:若通过上述程序抽取产生的个位、十位数组成的号码没有对应的单位,则重新抽取十位数。个位数不再重新抽取。 ③若参与本项目家数小于10家,则直接抽取1~9号球,对应的比选单位即为本项目成交人。 3、如合格的已登记的报名投标单位不足3家,则将重新组织比选。 4、为减少人员聚集,除随机抽取的比选单位参加比选外,其余报名企业代表可自行决定是否前往比选现场。发包单位可派代表前往比选现场参加监督。 |
合同文本 | 成交结果公告发布的2日内,发包单位应向承包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日内,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签订服务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发包单位将合同原件(含依法变更合同和签订的补充协议)送代理机构。 |
特别提示1 | 成交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否则发包人有权取消本项目成交人的成交资格: (一)成交结果产生后因自身原因拒绝签订实施合同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实施合同中约定的工期、质量等合同条款的; (三)发生较大级(含较大级)以上工程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的; (四)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在对工程实施监管过程中,发现成交人有转包、违法分包、中途毁约、拖欠农民工工资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 |
联系方式: 发 包 人:安徽省马鞍山市博望区博望镇东城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马鞍山市博望区博望镇东城村 联 系 人:丁定勇 电 话:13359054458 招标代理机构:马鞍山诚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于湖南路15-3号农贸市场四楼 联 系 人:孟婷 电 话:0555-6683888 传 真:/ | |
附1、
比选说明
1、比选单位应根据实际现场需要自行测算,必须完全理解本项目的复杂性等。
2、比选单位与采购单位取得联系,及时踏勘现场,了解比选范围,对本项目比选资料有异议请在比选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在成交后不以不了解现场为由做任何价格调整。
3、由于比选单位不踏勘现场或者踏勘现场不仔细带来的任何风险,由比选单位自行承担,比选单位对项目进行测算,同意本比选资料要求后方可参加项目比选。
4、比选企业应学习和服从区政府及各相关主管部门的管理及考核,如有违反相关规定的取消其资格,具体内容以各项管理规定为准。
5、报名后如有正当事由不参加比选需提前向代理公司报备,如报名后超过三次无故不参加比选,半年内不得参与报名。
6、比选企业应遵守区政府关于“高估冒算”行为的管理,项目招标(比选)前发现实施单位有恶意高估冒算行为且审减率较高的的将列入我区投标单位黑名单,限制其在规定时间内不得在我区项目投标(比选)。
7、比选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立即取消成交单位资格,并将其清退出备案登记目录:
(一)期间被“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马鞍山”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
(一)成交后因自身原因拒绝签订项目合同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履行项目合同中约定的工期、质量等合同条款的;
(三)发生较大级(含较大级)以上工程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的;
(四)被抽取到参与现场监督的企业而不派员参加的(三次以上)或有其他违反区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的。
(五)比选提供的材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六)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区财政局招标办定期会同相关单位加强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发现成交企业有违法转包分包、中途毁约、出现质量和安全事故、严重拖延工期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七)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被市、区采购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各类黑名单的。
(八)违反区相关主管部门的管理和考核规定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