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当涂县涂山大道东延段(至围乌路)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
项目编号
MASCG-3-F-F-2021-1636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招标人
名称
当涂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马鞍山市当涂县振兴中路57号
联系人及电话
李海波 0555-6740695
招标代理机构
马鞍山诚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当涂县姑孰镇河滨中路白纻佳苑南门物业楼三楼
赵小亭 0555-6683888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2-1-12 9:00
中标候选人
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价(元)
800000.00
项目负责人
陈华(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
证书编号:建[造]06320007771
合同履行期限
质量标准
企业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
业绩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备注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当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提出投诉。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