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诚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Ma'anshan chengmu Engineering Management Co., Ltd
联系电话:0555-6683888
薛津社区为民服务中心项目前期设计及相关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来源: | 作者:孟婷 | 发布时间: 2022-07-25 | 1883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项目编号:MASCM-2022-18

二、项目名称:薛津社区为民服务中心项目前期设计及相关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禾泽都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中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剡湖街道龙会一路14号

中标(成交)金额:24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薛津社区为民服务中心项目前期设计及相关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①地质勘探报告;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需通过图纸审查并取得图纸审查合格证);③完成工程造价并配合业主完成造价备案④配合采购人完成相关服务工作等

服务要求:交付内容达到国家相应规定合格标准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 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完成后10 个日历天内完成地质勘探,4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其它内容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质量保修期满并办理移交手续后为止。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

五、评审专家名单:蒋文兵、孙玉华、杨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6000.00元(陆仟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博望区丹阳镇人民政府

地址:马鞍山市博望区

联系方式:0555-69189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马鞍山诚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当涂县姑孰镇河滨中路白纻佳苑南门物业楼三楼

联系方式:0555-6683888

3、项目联系方式(获取资料及磋商文件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赵小亭

联系方式:0555-6683888、17755529059

 

号:MASCM-2022-18

二、项目名称:薛津社区为民服务中心项目前期设计及相关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禾泽都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中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剡湖街道龙会一路14号

中标(成交)金额:24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薛津社区为民服务中心项目前期设计及相关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①地质勘探报告;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需通过图纸审查并取得图纸审查合格证);③完成工程造价并配合业主完成造价备案④配合采购人完成相关服务工作等

服务要求:交付内容达到国家相应规定合格标准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 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完成后10 个日历天内完成地质勘探,4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其它内容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质量保修期满并办理移交手续后为止。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

五、评审专家名单:蒋文兵、孙玉华、杨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6000.00元(陆仟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博望区丹阳镇人民政府

地址:马鞍山市博望区

联系方式:0555-69189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马鞍山诚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当涂县姑孰镇河滨中路白纻佳苑南门物业楼三楼

联系方式:0555-6683888

3、项目联系方式(获取资料及磋商文件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赵小亭

联系方式:0555-6683888、17755529059